计算依据与规则来源

本页公开说明 FasuanTool 的计算依据、公式转换方法和核对边界。网站不是人民法院、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,计算结果是依据公开规则生成的费用参考,不替代法院缴费通知。

最近核对:2026-08-21规则版本:国务院令第481号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公开文本

主要官方来源

  1. 最高人民法院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——案件受理费、申请费、费用交纳与负担、司法救助的主要依据。
  2.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: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——用于交叉核对条文和收费档位。
  3. 最高人民法院:诉讼费须知——用于核对费用类别、交纳时间和司法救助说明。
  4. 最高人民法院: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申请书样式——用于核对申请材料和程序提示。

三个计算器分别使用哪些条文

工具主要条文本站处理方式
财产案件受理费第十三条第一项;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按金额区间分段累计;减半仅作为法定情形下的参考。
财产保全申请费第十四条第二项按保全金额分段累计,并执行每件最高5000元的上限。
执行申请费第十四条第一项、第二十条区分有金额和无金额情形;提示执行申请费一般不由申请执行人预交。
起诉前准备报告费用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登记立案规定、民事诉讼须知和起诉状样式复用三个费用计算器的规则;材料和证据部分只做准备提示与排版,不判断个案法律问题。

公式如何从条文转换为计算结果

  1. 先确认费用类别和输入金额的含义,不把案件受理费、保全申请费和执行申请费混在一起。
  2. 将条文中的各金额区间转换为独立档位,只对落入该档位的部分使用对应费率。
  3. 将各档计算结果相加;存在固定收费、最低收费或最高限额时,再按条文处理。
  4. 使用档位边界前后金额进行测试,例如9999.99元、1万元和10000.01元,检查跨档时是否连续。
  5. 页面展示分段明细,方便用户自行对照,而不是只给一个无法复核的数字。

工具没有判断的事项

网站不会判断案件属于何种案由、诉讼请求是否成立、法院是否受理、是否应当减半、保全是否获准、执行是否能够到位,也不会计算律师费、担保费或各地服务机构自行收取的费用。

更新和纠错流程

规则发生变化时,方明会维护官方来源、更新公式和边界测试,并在规则更新日志中记录。用户如发现条文链接失效、档位错误或计算结果异常,可通过联系我们页面反馈;请勿发送身份证号、案件材料或其他敏感信息。

请以人民法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和案件实际处理结果为准。